112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 1.「除草不用火(攜回丟棄)」 2.「紙錢不燃燒(放集中燃燒處或以功代金)」 3.「爆竹不燃放」 4.「菸蒂不亂丟」 5.「垃圾要帶走」 6.備妥水桶(袋)或保特瓶儲水上山掃墓 7.熄滅餘燼,預防山林田野火災發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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