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,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,教育部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,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,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110年5月18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辦理。
二、停課期間,學生停止到校上課為原則,惟下列情形仍需持續關懷學生午餐:
(一)未到校上課之四大類弱勢學童,包含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(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1個月以上、無薪休假及任一方身障)等,由學校協助購買物資,費用比照平常上課日補助標準,共計8日(不含六日),由本府補助午餐費支應。
(二)依據中央規定,高中以下學生,無法在家照顧或在家學習者,學校仍應提供學生到校學習及用餐,此部份由各校考量運作相關情形,自行調查需求人數,補助對象包含到校之學生、班級導師及午餐秘書,費用比照平常上課日補助標準,由本府補助午餐費支應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