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
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
基本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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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名:廣福國小 |
班級數:6 |
學生人數:25 |
教職員工數: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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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/職務:凃○齡/老師 |
單位主管:施○佳 |
校長:陳○志 |
填表日期:115/06/23 |
- 填表說明:本檢核表請各校針對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方式、內容與效益作自我檢核,建置後請放學校網頁,以作為校內修正家庭教育實施計畫之依據,並提供本縣推動家庭教育之參考。
- 學校自我檢核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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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投縣114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
指標
檢核項目與重點
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/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
自評分數
訪視
委員
一、教師面向:行政組織與運作(30%)
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「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」,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。
1.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,定期召開相關會議,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標註「家庭教育」。(5)
14 2.每學年度學校之教師、專業輔導人員、行政人員參加「家庭教育」專業進修4小時之比率﹙達成人數之占比﹚。(註一)
5分:50%、8分:80%
9分:90%、10分:100%
(依此類推) (10)
1-2-3自行參訓-教師參加磨課師家庭教育課程證書( 12人)
* 編制教師總人數:12人
(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)
* 達成比例: 100 %
3.學校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之研習培訓,並返校推廣宣導(10)
0分:未派員
5分:提供派員資料
10分:提供返校推廣宣導佐證資料
10 4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。(5)
3 二、學生面向: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20%)
1. 檢視正式課程外,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(10)
17 2.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(10)
三、家長面向: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(20%)
1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(含家庭教育10大議題)親師座談(12)(註二)
0分:未辦、4分:1場、12分:3場
16 2.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(如運用通訊軟體、社群平台…等)。(4)
3.落實家庭訪視功能(4)
四、高關懷家庭面向: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(20%)
1.結合社區資源,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,共同推展教育活動。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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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依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辦理。(10)
(註三)
8 五、其他特色(10%)
1.於學校首頁連結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網址或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活動(例如:podcast、FB)(3)
3 2.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(7)
6 總分
86 承辦人 凃○齡
單位主管 施○佳
校長 陳○志
